"帮个忙,把银行卡借我走两笔账,给你几百块"——这话听起来没事,可不少老人就这样摊上了"帮信罪"。近年来涉老帮信案件明显增多,必须说清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电话卡,或帮忙转账、套现,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老人出借的卡,往往成了诈骗、赌博赃款的通道。
"刷流水返利""兼职走账""帮朋友过个账""卡给我用用有好处"——对方拿老人身份开的卡去收赃,老人拿点"辛苦费"。一旦流水对上被骗人的钱,老人就成了"帮凶"。
第一,主观是否"明知":很多老人确实不知是犯罪所得,这是关键辩点;第二,地位作用:多为从犯,可比照主犯从轻;第三,退赃退赔、认罪认罚,能从宽;第四,涉案流水、获利多少决定"情节严重"与否。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的,可争取不起诉或缓刑。
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一律不外借、不出借、不帮陌生人走账。天上不会掉"轻松赚"的钱,掉下来的常常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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