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2010年就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正在加速走向深度老龄化,因此老年人权益保护成为重点民生问题,林教头养老律师团队多年来致力于老年人权益保护,今天继续转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布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供大家学习参考!(前篇:养敬安卒尽孝道 身后权益有保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七)
虐待老人不可为 刑事措施惩违法
——徐某某虐待被看护人案
【基本案情】
2017年8月,于某通过家政公司找到保姆徐某某让其在朝阳区的家中照顾母亲黄某某。2018年11月,黄某某因心梗造成失语,之后于某发现徐某某对黄某某态度不太好,有急躁、辱骂等情况。2020年初,于某在探望黄某某时,发现黄某某脸上有伤情,就与徐某某进行了交谈,徐某某很诚恳地向其道歉,并保证以后一定好好照顾老人。于某心软,认为徐某某照顾老人时间久,且疫情期间找保姆比较困难,就同意徐某某继续工作,并安装了监控录像。2020年4月19日至4月25日间,被告人徐某某在看护患病老人黄某某期间,为发泄不满情绪,多次采用推搡、击打头面部、扇耳光、薅头发等方式对黄某某进行虐待,致黄某某“左颞部皮肤挫伤、右颧部皮肤挫伤”等,经司法鉴定属轻微伤。被告人徐某某于2020年4月25日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徐某某表示十分后悔,认罪认罚。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被告人徐某某作为照顾患病老人生活的服务人员,负有看护职责,本应对被看护人悉心照料、保护,但其却违背职业道德和看护职责要求,多次采用推搡、击打等方式对被看护人进行伤害,情节恶劣,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患病老人的身心健康,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徐某某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应当适用从业禁止。综上,法院根据被告人徐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禁止被告人徐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看护工作。判决作出后,徐某某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示】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子女忙于工作往往无暇照顾越来越年迈的父母,只能求助于社会服务。家政行业入行门槛低、需求量大,家政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对于家政行业而言,应当加强社会责任感,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级别评定和上岗资格等均应严格行业规则,并定期对家政服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法治教育、心理疏导。
对于用人家庭而言,要提高防范意识,预防虐待行为的发生。首先,应当选择正规的家政公司,确保家政人员的从业资格,对保姆的基本情况、掌握的技能、性格品性等有一定的了解。另外,子女不能以工作忙为借口将老人完全交托于保姆,应当通过对老人多探望、多观察老人状况等方式来预防虐待行为的发生。
【来源与声明】本文整理改编自「林教头养老行业法律服务」公众号(原文发布日期:2021-11-10),由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 林冰律师团队整理发布,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如涉及内容或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