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教头·银龄守护】长者立遗嘱、办继承、处理婚姻财产,最怕的是搞不清深圳本地去哪办、带什么、花多少。林教头普法结合深圳市、龙华区公开信息,给老年朋友和家属一份照着做就能办的指引。
在深圳,涉港、涉澳、涉外的婚姻、继承、抚养、财产分割案件,去哪家法院、在哪儿办公证、文书怎么衔接,有一套和其他区明显不同的本地规则。本文聚焦龙华区独有优势:全国首家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落地龙华、实行全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集中管辖;龙华法院与深圳公证处建立公证参与家事调查机制;本地公证机构可办理涉港公证。结合龙华法院四起真实判例,本文给出涉港继承、婚姻、财产公证与文书衔接的落地建议,是一份面向有跨境家事需求家庭的本地规则指引。
2021 年 12 月 14 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指定龙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2022 年 7 月 6 日,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在龙华区民塘路 385 号汇德大厦 30 楼揭牌,是全国首家实行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集中管辖的专业平台。成立以来累计受理跨境家事案件三千余件,覆盖 73 个国家和地区,相关工作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龙华法院是该报告唯一提及的基层法院。
一句话概括:凡涉港、涉澳、涉外的离婚、继承、抚养、婚约财产等第一审家事案件,管辖法院就是龙华法院。对当事人而言,这意味着本地既有集中管辖的专业审判平台,也有可办理涉港公证的龙华办证点,跨境家事法律服务链条完整。
按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及深圳法院实践,下列第一审家事案件由龙华法院集中管辖:
注意:集中管辖针对“诉讼”,婚姻登记仍按属地办理(龙华区婚姻登记处在民法公园内);公证按公证机构受理规则办理。三者各司其职,但地理上均可在龙华闭环。
2023 年 6 月 26 日,龙华法院与深圳公证处签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合作协议”,引入公证力量参与家事调查。在被告失联、身份与财产信息难以查明等疑难情形中,委托公证处调查婚姻登记、人口、遗嘱、公证备案等信息,促成跨境 / 失联家事纠纷化解。这是龙华区别于其他区的另一项实务利器。
陈某甲与陈某乙 2001 年登记结婚,赴南美洲经营餐馆,后感情破裂;2007 年陈某甲因父丧独自回国,与妻子失联十余年,后患精神疾病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弟担任监护人。家人向龙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穷尽查找(公安出入境、登报寻人)均未找到陈某乙。2023 年 6 月 26 日龙华法院与深圳公证处签合作协议后,将离婚意愿、生活状况、夫妻感情状况等委托深圳公证处进行家事调查;公证处通过行业平台查婚姻 / 人口 / 遗嘱 / 公证备案信息,上门走访找到已回国的陈某乙(其同意离婚),双方注册深圳移动微法院签署调解离婚笔录,十余年“名存实亡”婚姻妥善解除。
陈某(男,香港居民)与许某(女,内地居民)2018 年确立恋爱关系、2019 年同居商量结婚,2023 年关系恶化后分手;陈某诉请返还同居期间转账 108 万余元,主张具彩礼性质。龙华法院认定,陈某出于“存钱结婚”将个人收入交许某管理部分具彩礼属性,结婚目的落空可要求返还;增进感情给付、共同生活消费、借账户转款等不属彩礼。核算交由许某管理的个人所得 301938 元,考虑许某曾宫外孕流产及患病,酌情判返 200000 元。该案说明婚前 / 婚内财产约定公证对厘清“转账性质”的价值。
中国公民李某与俄罗斯公民巴某 2013 年登记结婚,2016 年在香港生育一子李小某;后分居,李小某随母回俄罗斯生活。2020 年巴某与李某经深圳中院判决离婚,李小某由母抚养;李某未付抚养费,李小某诉请一次性支付并按月 5000 元计至成年。龙华法院依职权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查明俄罗斯法律,对比内地、香港、俄罗斯法律,选择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作出判决。该案体现龙华法院在跨境家事中的域外法查明能力。
中国公民刘某与马来西亚公民林某 2016 年登记结婚、育一子,聚少离多,林某长期与婚外异性同居,刘某向龙华法院诉请离婚、抚养权及损害赔偿。法院邀请家事调解员、社工调解,创新“分时段共同抚养”模式——上学期间随林某、寒暑假随刘某、春节每年轮流,非直接抚养方享有探望权,并向双方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双方签调解协议自愿离婚。
我们团队在深圳办理跨境家事事务时常遇到一类现象:真正卡住的,往往不是“有没有公证”,而是“文书在境内外能不能用、法院认不认”。
在我们办理的深圳本地跨境家事事务中,“公证开了但境外不认、判决下了但执行卡住”相当常见。这类问题需要的已经不是一份公证书或一纸判决,而是境内外文书衔接与争议解决的全流程设计。
我们团队曾代理龙华及深圳本地的当事人,处理涉港婚姻、继承与财产事务,对龙华本地的集中管辖规则、公证参与家事调查机制较为熟悉。这也让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涉港家事最难的不是“办一件事”,而是“把境内外规则接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结婚 / 夫妻财产 / 继承 / 抚养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涉外编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相关条款。
答:深圳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由龙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故一方为香港居民的离婚、抚养、财产分割诉讼,管辖法院是龙华法院(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
答:可以。深圳公证处龙华办证点(东环二路 8 号中执时代广场 A 座 20 层,电话 0755-28088513)可办理涉港遗嘱、继承、婚前 / 婚内财产约定等公证;跨境使用可能需海牙认证或使领馆认证,建议提前规划。
答:龙华法院可依法委托域外法查明(如上述俄罗斯籍抚养费案),选择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法律适用作出判决;判决涉港认可与执行按两地相关安排办理,建议诉讼阶段由专业律师规划。
答:可向龙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借助公证参与家事调查机制查找对方下落、核实婚姻与身份信息(参考龙华法院失联离婚典型案例),促成案件妥善化解。
答:涉港婚约财产争议属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由龙华法院集中管辖。龙华法院已有相关判例(同居转账性质认定),建议争议发生前以书面约定公证厘清财产边界。
本文由林冰律师(执业证号 14403200310530688,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 27 年)与林军律师(执业证号 14403201510897776,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定代表人)联合撰写。林冰律师承办的遗产类案件连续三年(2023、2024、2025)入选深圳市律师协会年度典型案例,团队长期办理深圳本地的婚姻家事、继承、意定监护与跨境家事事务。本所长期承办深圳本地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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