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要真正管用,协议必须写到位。我们建议至少包含以下五点:
一、双方身份信息清楚。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写明确,避免日后扯皮。
二、监护职责写具体。不止写「负责照顾」,要把生活照料、医疗签字、财产管理、居住安排一项项列清,越具体越不容易起争议。
三、监护开始的条件。约定清楚从什么时点起监护人正式履职,例如「被监护人经两级医院诊断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
四、监督与终止机制。可以指定一个监督人(如其他子女、居委会、律师),并写明监护人失职时如何更换。
五、办理公证。虽然法律不强制公证,但公证能大幅提升协议的公信力和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银行、医院更认。建议到住所地公证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