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长辈听说「意定监护」,第一反应是:我子女不就是我的监护人吗,还要专门定什么?
其实,法定监护是在你因年老、疾病失去判断能力后,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通常是配偶、子女),你本人事前并没有选择余地;意定监护则相反,是你在还清醒、有判断能力时,自己挑定将来由谁来照顾你、代你管钱办事。
第一,你可以选最信得过的人,不一定是子女,也可以是其他近亲属、朋友,甚至社会组织;第二,你可以把照顾、医疗、财产管理的具体要求写进协议,避免将来子女意见不一、互相推诿;第三,提前安排能防住「失能失智后财产被侵占、没人管」的风险。
简单说:法定监护是「到那天法律替你安排」,意定监护是「今天你自己安排好将来」。对 55 岁以上的朋友,越早安排越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