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待长辈咨询时常说一句话:官司能赢,但亲情可能就输了。赡养、房产、继承、再婚这些事,硬碰硬上法庭,往往两败俱伤。
涉老调解,就是请中立的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调解员)把大家请到一张桌子前,把各自的理讲开,找一个都能接受的方案。我们的和合家事调解,由林冰律师主理——她还是广东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家事纠纷指导委员会主任,专门处理家庭里的「老大难」。
第一,快。打一场官司动辄半年一年,调解可能一两次就谈拢;第二,省。调解费用低,不必垫付诉讼费、鉴定费;第三,不伤感情。方案是大家自己谈出来的,不是法官判的,签了字心也服。
有。双方签字的调解协议本身就有合同约束力;再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就有了强制执行力——对方反悔不履行,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用再打官司。
家事如家务,能解开就别剪断。拿不准的事,来找我林教头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