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和家人、信任的朋友沟通,确认对方愿意担任,并商量好监护职责范围。这一步比写协议更重要。
可以请律师代为起草,把身份信息、监护职责、起始条件、监督与终止写清楚(详见本栏目另一篇《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被监护人和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公证处,公证员会确认被监护人神志清楚、出于自愿。
公证处审查通过后出具公证书。建议同步把公证书复印件交银行、社区、常去医院备案,方便日后使用。
越早办,主动权越在自己手里。等真的失能失智,就再也没法自己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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